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消防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消防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拟采用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消防改造项目

本采购项目费用控制在29.5万元以内(如投标金额超过29.5万则视为废标,投标金额含税)

二、项目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消防报警系统

2防火门系统

3屋顶稳压系统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10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参与竞价程序

()报送相关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参与竞价的单位准备相关竞价资料,并于2024101617:00(报名截至时间)将以下相关资格审查材料送至保卫部消防科103室初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纳税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需提供承诺函。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书。

8)供应商拟派的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需持相关岗位证,并正常缴纳社保,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需持有安全考核C证或以上证件;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探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32024101710:00时(北京时间)前请参加评审投标人将方案及最终报价密封后送至保卫部办公楼。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不予参加商务招标谈判。

标书由如下相关资料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过往业绩(近五年签订的相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对应项目的报价函及工程量报价清单(见附件1、附件2

5)对应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对应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流程、施工周期;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评审时间及要求

1、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101710:00时(北京时间)前到南湖校区保卫部会议室进行现场唱标、报价、售后承诺。

2、评审小组成员于2024101710:00在南湖校区保卫部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报价、建设方案、公司规模、相关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顺序推荐候选入围单位。


附件1:报价一览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消防改造工程量清单.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