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及首义校区安防系统配套设施维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中南大采招字20211号),现南湖及首义校区安防系统配套设施维修采购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南湖及首义校区安防系统配套设施维修采购

二、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一《南湖及首义校区安防系统配套设施维修采购清单》。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结算方式:合同的采购清单为主要验收依据之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且未发现中标人在从事本项目中有违法行为,则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免费保修;质保期内接到故障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及首义校区。

四、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

41562

超出该控制价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项目实施期限

7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提供资质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1月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2项;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纳税证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承诺函。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采购。

1.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资质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

3)报价文件,须注明总价、工期、质保期、结算方式、售后服务承诺等,模板详见附件二《报价文件》,还须根据附件一的采购需求文件,另附分项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设备参数、数量、单价等报价清单。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实际计划等。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203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内的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组织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低优先成交的原则,按照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来确定成交候选人(不超过3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226


附件一:南湖及首义校区安防系统配套设施维修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