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区微型应急消防站及消防通道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22浏览次数:162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保卫部研究决定,现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区微型应急消防站及消防通道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区微型应急消防站及消防通道建设工程

二、项目采购需求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北区建设微型应急消防站及消防通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施工图纸(附件2)。

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

结算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实施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四、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

24

五、项目履行期限

6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纳税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需提供承诺函。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书。

8.供应商拟派的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需持相关岗位证,并正常缴纳社保,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需持有安全考核C证或以上证件;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采购。

1.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资质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

3)报价文件(需注明分项单价和总价)。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实际计划等。

响应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2.截止时间:20234259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206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425930

2.谈判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05504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区微型应急救援站及消防通道建设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区微型应急消防站及消防通道钢结构施工图纸.rar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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