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行动”再继续!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882

近段时间以来,校园内摩托车违法上路、高速行驶等问题,已严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及行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改装摩托车噪音扰民引起师生广泛关注。为切实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据学校专项整治校内道路交通秩序的工作安排, 59日上午校保卫部配合东新开发区交警大队、铁箕山派出所,对在我校南湖校区内行驶和停放的摩托车进行了专项整治。执法交警针对未悬挂号牌摩托车,按照疑似盗抢车辆进行了暂扣。通过在校内道路及宿舍区域巡查,此次专项整治共暂扣无牌照摩托车28辆,净化了校园交通环境、规范了校园交通秩序。

在此,再次警告校园内摩托车驾驶员,我校地处三环线以内,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http://www.wh.gov.cn/whszfwz/xwxx/whyw/201409/t20140912_9597.html),三环线()以内区域全天禁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通行,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保卫部还将联合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摩托车整治工作,同时将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校内行驶的电动车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4101日起,“黄色”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禁驾驶黄牌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严格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照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上路行驶将被暂扣,并可罚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