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保卫部研究决定,现对南湖校区部分火灾报警主机断网建筑及消防物联网功能恢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 建筑名称 | 火警主机联网需求 | 数量 | 需要达到的需求 |
1 | 小球馆 |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 1块 | 采购火警主机联网卡,利用原有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物联网协议测试、程序开发,同时将新的数据信息导入保卫处已建消防物联网平台,进行分层图转换,将消防报警点位标注到物联网平台上。(校方提供消防设备竣工点位图) |
2 | 文泉楼 |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 1块 | |
3 | 文治楼 |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 1块 | |
4 | 逸夫楼 |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 1块 | |
5 | 中原楼 | 左向科技 JB-TG-Z-A103 主机联网卡 | 1块 |
三、项目实施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四、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为2.55万元。
五、项目履行期限
7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纳税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承诺函。
七、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采购。
1.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资质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
(3)报价文件(需注明货物清单,包括单价和总价)。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实际计划等。响应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消防科103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及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消防科103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童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5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