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校区部分火灾报警主机断网建筑及消防物联网功能恢复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保卫部研究决定,现对南湖校区部分火灾报警主机断网建筑及消防物联网功能恢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南湖校区部分火灾报警主机断网建筑及消防物联网功能恢复

二、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建筑名称

火警主机联网需求

数量

需要达到的需求

1

小球馆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1

采购火警主机联网卡,利用原有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物联网协议测试、程序开发,同时将新的数据信息导入保卫处已建消防物联网平台,进行分层图转换,将消防报警点位标注到物联网平台上。(校方提供消防设备竣工点位图)


2

文泉楼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1

3

文治楼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1

4

逸夫楼

海湾 GST5000H主机联网卡

1

5

中原楼

左向科技 JB-TG-Z-A103 主机联网卡

1

三、项目实施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四、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为2.55万元。

五、项目履行期限

7(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纳税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承诺函。

七、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视为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采购。

1.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资质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提供)。

3)报价文件(需注明货物清单,包括单价和总价)。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安排、项目实际计划等。响应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2.截止时间:2024101117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消防科103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及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1012900

2.谈判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消防科103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童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5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