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中南大采招字﹝2019﹞2号),现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承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的监理任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全面跟踪监理,直到全部项目完成验收审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的范围包含:完成希贤岭、文波楼、文泉楼的停车场基础设施改造,并新建车辆门禁系统、停车诱导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上述系统与校园安防系统联网,实现与校园车辆门禁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和联网管理,实现对校园进出车辆的一次性授权、统一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40.68万元。
三、服务要求
要求至少配备监理人员2人,其中:总监1人;其它1人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且必须常驻现场。
四、谈判报价
监理服务费请在以下范围填报,超出范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综合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控制价6.8136万元。
五、服务期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项目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七、参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
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102室。
3.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1项;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承诺函);
5.拟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递交文件、竞争性谈判
1.资格审查材料、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届时请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2.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210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承诺函、报价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
地 址: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保卫部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童继军 联系电话:027-883862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卫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