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生户籍证明流程

发布者:李远征发布时间:2013-11-28浏览次数:2370

 

一、户籍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凭学院开具的证明(保卫部网站下载文本)和学生证到保卫部户籍管理科借出本人户口(《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市内使用的,持户口复印件和一寸近照到保卫部户籍管理科盖章;市外或出省使用的,持户口复印件和一寸近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盖章;

    四、归还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