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发布时间:2011-11-09浏览次数:241

全校各单位:
   进入冬季,风干物燥,办公场所特别是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为了切实做好全校冬季防火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使全校师生能有一个安定祥和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明确本单位的职责,完善防火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防火工作“谁管理(使用、出租等)、谁负责”,火灾事故处理“谁肇事、追究谁”的原则和制度。
    二、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要于11月29日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防火措施、用电情况、火灾隐患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检查要细致彻底,不留死角。在自查中,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规范;并将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部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人员等)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快速办理”发送到保卫处(周伟)
    三、各学院(含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自修学院等)应立即召开学生干部、骨干等各种形式会议,进行动员宣传,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制度,相互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群防群治。并于11月29日前组织一次针对本院(部)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全面、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蜡烛等明火情况;检查宿舍内通道是否畅通,清理阳台上、房间内堵塞通道的杂物、易燃物;教育学生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三无”电器。在此,学校再次重申:各学院必须加强对本院学生宿舍内部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和检查。坚决禁止学生宿舍使用各种明火器具;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暖手器”、“电炉”、“电热毯(褥)”、“电热壶(杯)”、“拉(卷)发器”、“暖鞋器”、“电热取暖器”、“电饭煲(锅)”等大功率以及电阻丝发热用电、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各类电器。
    四、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学生宿舍楼以及各办公楼、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报告保卫处。
    五、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要于11月29日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的学生食堂及各类经营网点(门面商铺等)进行一次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六、后勤集团水电中心应于11月29日前对两校区老化线路及时进行检查,维修、改造,并对两校区学生楼内智能限电系统进行一次大检查,及时修复已损坏的智能限电系统,有效发挥智能限电系统的作用。
    七、校园建设部要加强对校内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督促建筑施工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规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八、保卫部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做好“119”消防日的宣传工作,做好消防演练的准备工作,学工部等部门积极配合,圆满完成消防演练任务。
    九、保卫部应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适当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宿舍、经营网点等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