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晓南湖钓鱼”事件的回复

发布者:a发布时间:2009-05-15浏览次数:1288

    近日,“浓情中南”网页上,有网友(同学,下同)发帖“晓南湖没有鱼”,部分网友跟帖发表评论和意见。保卫处领导看到网友们的评论后,非常重视,立即召开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通报这起“晓南湖钓鱼”事件,并安排专人进行认真调查,待查清事实后再作处理。同时,采取措施,巡湖查钓,要求“110”备勤队员要抓现行。经认真调查和后续采用措施,已查明 “晓南湖钓鱼”事件的事实经过,并进行了相应处理,有了后续结果。现回复如下:
    一、“晓南湖没有鱼”帖子所讲的事实经过基本属实。同时,在此说明三点:1、经核实,事情经过是:当天在东大门值班的是校保卫处校卫大队二中队一名着装队员(由于该门平时关闭,只有一名队员值守),后学校某单位负责巡湖打捞湖中垃圾(塑料袋等)的一名临时工(未着装)到东大门门卫室,站在门口与校卫队员说话,此时,“晓南湖没有鱼”发帖网友向二人反映有人在晓南湖钓鱼之事。门卫着装队员讲了“这事不归我们管,是绿化中心管”的话,他也不知道绿化中心的电话;打捞湖中垃圾的临时工(未着装)随后重复说了“晓南湖没有鱼”的话。以上是该事件的主要经过和事实。后来有人打保卫处“110”报警电话,说有人在晓南湖钓鱼,“110”备勤队员立即开巡逻车出警查处。在晓南湖未发现,便将车停在东大门询问门卫值班队员,并一起到湖边再次检查,仍未发现(据查,发帖人所讲的钓鱼事情确实有,只是钓鱼人后来跑了,故出警队员未发现)。2、由于保卫处校卫大队二中队是专门值守学校各个门的中队,其队员全部为门卫队员,职责是守门;而一中队则专门负责校园内治安管理(包括制止在校园湖中钓鱼等)、巡逻、出警、处理突发事件等,科室领导很少向负责门卫的二中队队员讲负责校园内治安管理的一中队的职责,因此,二中队的队员对于校园内的治安问题哪些该管、怎么管、如何报告等不太清楚,才说出了“这事不归保卫处管”的话。队员之所以说出这事“归绿化中心管”的话,是因为他知道湖中的鸭、鹅及巡湖捞垃圾等事项都是绿化中心安排的。3、一中队队员确实出了警,只是未发现钓鱼人,绝不存在未管或不管的现象。
    二、保卫处的职责和相关人员处理。保卫处的职责很多,不必详述。但在此明确回复全校师生:禁止在校园湖中钓鱼肯定是我们的职责!应该管而且必须管!我们干部、职工今后不仅要管好类似的这些事,而且要教育、告诫我们的所有校卫队员都要敢管、管好这些事。同时,保卫处对该事件作了如下处理:1、处领导专门对当时在东大门值班的队员进行了训诫、教育;要求其必须改变接待师生询问、咨询的态度和方法,不仅要守好门,而且要为师生服好务;并告诫其在不明职责的情况下不能随便说,应当将同学反映的事项电话告知“110”备勤队员处理;即使是应由某单位管理此事,也应当由“110”通知该单位处理……。该值班队员接受批评并表示立即改正。随后,校卫大队令其写出书面检查。2、处领导责成校卫大队队长立即对全体校卫队员进行再培训,明确队员职责,转变态度作风,坚决杜绝推脱职责、搪塞师生、消极不理的现象。3、近期还将在全处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此事,教育全处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校卫队员,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决整改。保卫处全体人员都要树立“师生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校卫大队要做到“依法执规,纪律严明,快速反应,严格管理,护好校园”。
    三、关于跟帖中反映“穿制服的人坐在旁边看钓鱼”的问题。经查,该人不是保卫处校卫队员,而是其他单位的临时工(当然,他不负责校园治安管理)。
    四、钓鱼人已被抓获并处理。经过周密安排与布控,五月十三日下午六时许,保卫处“110”巡逻队员在巡逻时,抓获两名正在晓南湖钓鱼的人,并带到保卫处。经讯(询)问查实,两人中,一个是我校某单位雇请的做饭的临时工,着便装(已向该单位负责人通报,十四日上午已将该临时工辞退);另一人是东林外庐旁一银行的保安,着银行保安制服。保卫处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当时对两人进行了训诫、教育,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保证不再来校钓鱼后,经请示处领导,放走并令二人退出校园。
    五、保卫处及其校卫队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守好校园,护好晓南湖。同时,感谢“晓南湖没有鱼”的LZ及广大网友(同学们),也希望全校师生多监督、了解和支持保卫处的工作,欢迎大家常点击保卫处网页。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建设好我们的平安校园而努力!
 
                                                                         保卫处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