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3-19浏览次数:450

一、 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就近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者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二、 保卫处接火险报警后,值班人员应首先拨打报警电话119,其次通知校园巡逻校卫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再次将火灾情况报保卫处负责人。

 

三、 事后,保卫处配合消防部门勘查现场,认定责任,进行查处。

 

四、 火灾事故发生在首义校区请拨打:88384110
    
  火灾事故发生在南湖校区请拨打:8838611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